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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山东省重点对外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12 11:36:52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集团:

为做好2015年全省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推介,为省领导出访和全省重大招商活动做好项目储备,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由我委牵头编制《2015年山东省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册》。请各市各单位认真筛选推荐2015年重点对外合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重点围绕我省对外开放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两区一圈一带”重点区域发展战略确定的产业定位,突出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社会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对外合作,以重点开发区、开发区内的特色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项目为重点,做好项目筛选推荐。重点领域:

1、开发区整体招商,开发区园中园、产业链、产业基地招商;

2、现代服务业: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科技研发和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

3、高端制造业,包括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轨道交通、数控机床、大型工程机械、现代农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大型重型装备、专业设备制造和节能机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4、现代农业:畜牧业、水产品养殖、苗木花卉、特色农业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5、高技术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海洋经济开发

6、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7、公路、铁路、港口等重点交通和城建基础设施以及民生工程;

8、文化旅游和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场所经营、文化创意、会展经济等文化产业。

二、申报要求

1、东部地区(包括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5个,其它地区不少于10个。其中,特色产业园区、整体推介项目每市不少于2个。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其中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

3、项目内容:项目招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简介、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条件、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预测、合作方式、联系方式。开发区招商包括园区名称、园区概况、园区投资环境、项目内容、合作方式、联系方式。园区为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开发区或高新区,特色产业园区按一般建设项目格式填写。

4、填报方式:

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本市项目(包括园区),统一通过纵向网在线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报内容参照附件2、3要求);

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集团按照附件2、3格式要求形成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fgwwzc@126.com。

各报送单位要对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确保上报项目质量,于1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选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报省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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