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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二五”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02-04 17:10:14

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载体,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增强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保障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农产品生产大省,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2010年蔬菜总产9030万吨,水果总产1438万吨,肉蛋奶总产1360.8万吨,水产品总产783.3万吨。我省也是农产品输出大省、出口大省,6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销往省外,基本形成农产品市场份额省内、省外和国外各占“三分之一”的格局。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我省农产品交易的主要场所,承担着70%左右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发挥着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近几年,随着农产品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投入的不断加大,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一)批发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到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52个,比2005年增加110个,年交易规模3.5亿吨,交易额2120亿元。其中综合市场121个,专业市场31个,产地市场占总数的70%以上;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60个,年交易额达1467亿元;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28个,比2005年增加25个。
  (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近几年,国家和省里不断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农产品市场建设专项、“双百市场工程”以来,累计投资3亿多元对全省60多个专业批发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国家和省里扶持政策引导下,各地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加强市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交易大棚、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寿光、苍山、金乡等一批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三)市场功能逐步完善。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验检测、信息、储藏、加工、电子结算等功能不断完善。据统计,实行统一结算的市场150多个,其中运用电子结算的70多个;有60余个鲜活农产品市场与农业部信息中心联网,70个市场拥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90%以上的市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四)市场参与主体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经纪人、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作为农民和市场有效对接的载体,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有效引导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目前,全省农民经纪人发展达17万多人,年经营业务270多亿元,其中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纪人占1/10;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万个,有251万农户加入合作社,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1.7%,带动农户480万,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2.3%。农户出售的农产品90%以上是由农户经纪人和合作组织推向市场。
  (五)市场经营管理体制逐步规范。不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股份制改造步伐加快,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股份合作、集体联营、国有独资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体制。一批大型批发市场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市场拉动、贸工农一体化、名牌产品带动等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机制。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综合分析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今后五到十年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既面临着快速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农产品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十二五”期间,我省农产品生产量将持续稳定增长。到2015年,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总产将达到16100万吨,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农产品总量将达到12880万吨,农产品物流需求巨大。生产决定流通,农产品产量和市场化程度决定农产品市场流通量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与水平。农产品生产的持续发展和流通量的不断增加,客观上要求农产品的主要流通载体--批发市场必然快速发展。
  (二)国家和省里以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流通在国民经济中作用逐步增强,国家和省里越来越重视流通业尤其是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意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发展规划等,都把搞活农产品流通作为重要内容,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出台了一些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对农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不仅要具备传统的交易功能,还要具备一定的检测和冷藏等功能。这都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信息、检测、冷藏等技术的发展应用,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电子信息、检疫检测、冷链物流等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广泛运用,为完善市场的检验检测、信息、储藏、加工、运输、电子结算等功能,提升市场档次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必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检验检测系统和储藏、运输物流等设施的建设。
  同时应该看到,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发展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一是市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发展不平衡。二是规模较大、辐射范围广、影响力强的大型骨干批发市场数量少,竞争力偏弱。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功能不完善,交易手段单一,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交易环境和效益还不理想。四是土地矛盾比较突出,原有批发市场大都在城区,改扩建比较困难;新建批发市场不能离市区太远,一般在市郊,地价比较高。五是市场专业人才供需矛盾突出,现有的从业人员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品批发市场发展需求,影响市场发展壮大。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满足消费”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突出做好优化市场布局、扩大市场规模、完善市场功能、改进市场交易方式“四大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末,全省力争形成以综合批发市场为龙头,以专业批发市场为基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销结合、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根据农产品流通特点,统一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防止重复建设。省负责规划具有全国性和区域性影响、辐射范围大的大型批发市场;市负责辖区内具有地区性影响、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中型批发市场;县(区)负责规划辖区内其他小型批发市场。
  2、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实施、项目立项、资金扶持、标准完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同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以企业投入为主,积极引导企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3、扩建为主、新建为辅。要充分利用现有市场设施,首先对现有布局合理、已具备一定交易规模的市场进行改扩建,完善市场功能,提升市场辐射力,同时在个别市场发育滞后、资源优势明显的地区适当规划新建一批市场。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全国性、区域性与地方性市场建设,统筹综合与专业市场建设,统筹产地、销地与集散型市场建设,重点建设全国性、综合、产地和集散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5、依据标准、规范建设。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所有改扩建和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要达到国家和省里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标准。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传统模式到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到2015年,力争基本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更好地促进全省农产品生产、搞活农产品流通、满足居民安全消费需求。
  1、布局明显优化。基本形成产地、销地与集散型市场,综合与专业市场,地方性、区域性与全国性市场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格局。
  2、规模明显扩大。年交易额过亿元的批发市场达到180个以上(按年增10%计算),过10亿元的达到100个以上(交易额按年增20%计算),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农产品占到总产量的80%以上。
  3、功能明显完善。在年交易额过亿元的批发市场中,95%以上的市场基本具备全天候交易的功能,具备电子结算、监控、信息发布、综合管理、数据交换等功能,具备检测药物残留的功能,具备冷链物流服务的功能。
  4、交易方式明显改进。逐步推进由现货交易、即期交易向远期交易、远程交易转变,部分大型批发市场采取合约交易、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
  四、主要任务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重点抓好“四大建设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布局。根据各地的区位交通条件、农产品资源结构特点和城市建设、商业网点规划,按照综合和专业市场结合,产地、销地和集散型市场兼顾,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市场协调的原则,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总体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空间布局:1、胶东半岛区域:以青岛、烟台、威海为重点建设水产品、果品、蔬菜等批发市场 ;2、省会都市圈区域:以济南、潍坊、淄博、东营、泰安、莱芜为重点建设粮油、蔬菜、畜牧、果品、花卉等批发市场;3、鲁南经济带区域:以临沂、日照为重点建设蔬菜、果品、畜牧等批发市场;4、鲁西南区域:以济宁、枣庄、菏泽为重点建设蔬菜、畜禽、粮食、中药材等批发市场;5、鲁西北区域:以德州、聊城、滨州为重点建设蔬菜、畜禽、粮棉等批发市场。)
  (二)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优先支持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培育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100个,其中省重点培育全国性和区域性骨干市场50个(详见附件)。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培养和引进人才,壮大自身实力。鼓励大型批发市场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辐射带动力。通过政府扶持、企业投入,逐步在大中城市、主要产区和集散地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辐射力强、信息灵敏、交易方式先进、功能齐全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标准,加强市场交易场地、交易大棚等交易设施建设,改善交易环境,提升交易功能;加强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结算、监控、信息发布、综合管理、数据交换等功能,逐步实行合约交易、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加强市场检验检测系统建设,提升药物残留检测功能,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场冷链运输、保鲜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服务功能。
  (四)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领域。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自行建设生产基地或与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产后商品化处理领域延伸,完善储藏、加工、配送功能,提高储藏、加工、配送能力;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下游延伸,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精深加工企业和大宗末端消费者之间的有机链条,在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多层次需求的同时,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五)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发展和壮大,鼓励农产品生产者、流通组织和加工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搞活农产品市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运销大户加强联合与合作,发挥其在带动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产品流通和消费方面的突出作用。
  (六)建立完善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建立省级农产品信息化服务和网络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网上服务、检索咨询等各种服务,及时发布和提供生产、价格、需求、库存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跨部门协作共享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数据可靠、分析准确、发布权威的农产品信息网点,为扩大农产品网上宣传、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提供条件,服务于“三农”,服务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服务于城乡消费者。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的实施,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策合力,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制定实施好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的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体系。要切实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规划内的重点市场项目要超前谋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划确定的建设重点和方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早开工建设,早发挥效益。未纳入规划的批发市场项目省里一律不予扶持。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实行年度巡查报告制度、规划中期评估评价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把规划落到实处。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筹措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农产品建设资金的支持,合理利用好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资金、“双百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等国家资金。二是及时足额安排省、市级配套资金,适当安排部分服务业引导资金。三是大力培育直接融资主体,积极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四是进一步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与银行对接的专场银企对接会。五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投入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完善扶持政策。考虑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的性质,要在土地、税费、人才等方面,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建立重点项目与土地供应的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对于省、市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用地。二是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在国家确定的绿色通道上免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税费、交易税费实行优惠;适当减免城市配套费、水电增容费等各种规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流通成本。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举办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与技术人员培训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农产品营销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经纪人素质;引导高校培养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农产品市场管理人才。
  (五)改善外部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取缔违法经营,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破地区封锁,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农产品自由流通;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进一步明确工商、税务、城建、规划、国土、质监、卫生等部门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中的职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协同化管理。
  附件:山东省“十二五”农产品批发市场省级重点项目

 

  1、山东盖世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2、济南七里堡市场建设项目

  3、山东省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4、淄博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5、临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6、滕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7、枣庄高新区四季青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建设项目

  8、山东鑫昊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市场建设项目

  9、黄河口大闸蟹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10、鲁北畜产品第一大市场建设项目

  11、招远坤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12、莱阳市东方果蔬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13、烟台北方农副产品物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14、烟台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15、山东宏大生姜市场建设项目

  16、诸城市龙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17、山东寿光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18、安丘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19、青州市黄楼镇花卉市场建设项目

  20、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1、乐义果蔬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2、济宁国际大蒜商贸城建设项目

  23、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24、新泰市青龙路果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5、肥城粮油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6、威海中心渔港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7、威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8、中国胶东农资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金阳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30、日照市石臼市场建设项目

  31、莱芜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2、莱芜市“三辣一麻”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3、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34、沂南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5、郯城县新村银杏电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36、鲁南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7、山东沂蒙金银花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8、山东黑马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9、临南蔬菜批发大市场建设项目

  40、德州乐陵红枣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1、东崔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2、聊城艾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3、聊城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4、莘县生态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5、鲁北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6、鲁北海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7、沾化冬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48、鲁西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49、大田集镇大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50、山东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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