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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的复函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5 14:18:43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你们报来的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建设方案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山东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为促进项目加快建设,省里安排适当补助资金予以支持,补助资金用于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试验设施和辅助软件等。

    三、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使省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请督促各承担单位按照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送我委。

    待条件具备后,我委另行下达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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