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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6 13:56:06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区”建设机构:

    为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更好更快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经研究,现下达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3.23亿元,全省17市每市1900万元。届时,在2015年各市专项资金切块资金分配规模中抵扣。

    该项资金须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55号)确定的投资方向、领域和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资金具体安排意见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各市即可组织实施。

    请根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同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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