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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网试运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5 13:49:24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勤政廉政建设,我委启动建设了“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网。项目建设分两期进行,目前一期任务已基本完成,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运行。为做好网络运行工作,现将公文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向我委申报的权限内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公文,由行政审批处受理,在电子政务网行政审批平台上运行办理。

(1)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核准;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外贷款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书核准。

2、其他各类公文。由委办公室受理,在电子政务网公文运转平台上运行办理。

二、报送方式

1、权限内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请通过我委门户网站(www.sdfgw.gov.cn)“网上办事”栏目政务大厅申报,操作方法详见政务大厅页面的操作指南。

申请受理后,请将纸质文件及附件与同版本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邮寄至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处,作为存档依据。

试运行期间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报,也可以到我委行政审批处现场申报,需同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系统正式运行后,原则上不再现场受理。

2、其他各类公文,系统试运行期间,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报送,请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及附件与同版本电子文档光盘,电子文档在网上运转办理,纸质文件作为存档依据。

系统正式运行后,各市报我委文件将通过全省发改系统纵向网申报。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企业将通过全省政务内网申报。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6月,为系统试运行阶段。1月15日前为试运行测试阶段,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2、2014年6月,根据一期任务试运行和二期任务完成情况,确定正式运行时间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提供我委的电子文档应当为PDF格式,设计图纸可为相应文件格式。电子文档的文件名前缀以文件标题命名,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存储且应与网上申报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

2、根据相关保密规定,涉密公文一律不在网上申报,仍采用现场申报方式,单独处理。

3、公文申报试运行期间,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孔凡楼(办公室)86191897;

张元尚(行政审批处)86191694;

刘明(技术支持)86191630。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或行政审批处),邮政编码: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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