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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国内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14 16:45:59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34号)和《关于继续组织服务业高级人才进行专门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35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培训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务员局组织了2014年“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经过严格评审,确定了2014年“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重点培训项目17个,培训850余人。现将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培训方案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有关要求,根据申报培训的专题和对象,紧密结合我省服务业人才培训需求,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各部门(单位)制定的培训方案(含经费预算),要在培训班举办前2周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认真选调学员

培训学员主要为各市、县(市、区)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服务业的领导干部;信息、物流、教育、文化、旅游、养老、医疗、金融、商务服务等领域以及部分新兴服务业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其他重点服务业行业、园区、企业、项目等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为加强培训管理,省直项目单位学员选调(办班)通知须与省公务员局会签后发文;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承办项目选调(办班)通知需经省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发文。

三、精心选择施教机构和授课教师

要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省内外知名院校培训为主,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和指导,外聘专家应不少于应聘专家的三分之一。培训时间每期不少于10天(含报到、离开时间)。

四、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中既要注重理论学习,又要注重对实际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研讨;既要注重工作经验介绍,又要注重对参训人员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切实增强培训效果。要根据不同服务业行业发展需要,注重运用现代培训技术,采用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经验分享、管理游戏等多种形式组织教学活动,增强培训的灵活性、多样性。要加大现场教学力度,增强培训的互动性,充分调动参训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经费管理

培训项目所需经费实行政府资助、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省“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的部分,在收到培训总结材料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资助。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六、认真进行总结评估

根据“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计划安排,各培训项目务必要在11月底前执行完毕。培训期间,省公务员局要对承办单位培训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人员(专家)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书面总结报告要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材料包括培训总结、选调学员通知、培训施教方案、经费决算、学员名单连同培训班有关影像资料等(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评估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 “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项目计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1.刘则东(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电话(传真):0531-86098447 电子邮箱:sdpxjyc@163.com

              2.张学荣(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电话(传真):0531-861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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