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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5 14:17:57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加强玉米深加工行业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明确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调整为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备案要坚持减量淘汰或等量淘汰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玉米加工量。鼓励玉米深加工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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